关于开展安全体检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调度信息中心 2019-12-09 09:59:13 阅读:2226


大运能经发2019﹞22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持续强化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体检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集团所属各部(室)、各煤业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厅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持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16号)安排部署,《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函2019﹞58号文要求,为深刻汲取平遥11.18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黄玉治同志在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会上的讲话和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现有安全成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安全体检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体检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体检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长:刘保银(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党利亚(总工程师)   吕皋鸣(机电副总经理)

王满旺(行政副总经理)王卓瑜(经营副总经理)  

  员:张海荣 李生生 张君瀚 白玉国 孙存虎 王利平

        侯建国 赵春茂 张有贵   张小 项有成

        李盛开 田德明 刘保平

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王利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体检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各大生产安全系统和瓦斯、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灾害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 “十个严厉打击”断然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1、组织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全面专项体检和安全大检查,摸清煤矿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2、将安全“体检”自检自改、隐患大排查与当前开展的安全“体检”专项集中检查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照检查项目、内容、要求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和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难以一时解决或涉及集团公司协调的问题,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函上报集团公司予以协调解决。

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基层、重点单位、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着力解决责任悬空、思想麻痹、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地抓好煤矿安全“体检”专项集中检查工作,有效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杜绝“三违”行为,全力维护职工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4、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层层落实事故隐患整改、闭合、销号工作。要全力做好安全“体检”专项集中检查和隐患大排查,本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和“及时掌握、及时下沉、及时化解、及时消除”原则,面对隐患和问题不躲、不拖、不绕,特别是在安全“体检”专项集中检查期间,强化动态管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制度执行,强化措施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必须落实在基层,各类安管人员必须深入到一线,各项安全措施必须执行到现场,切实将问题化解在初发时期,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各煤业公司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全面负责安全“体检”专项集中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及时研究并有效解决落实煤业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协调检查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体检大检查

1、开展方式及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体检工作从2019年11月25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专项体检阶段。11月25日—12月1日,德盛公司、老窑沟公司及张家沟公司各体检1天;南沟公司、庄旺公司各“体检”2天。

检查方式:本次专项体检由集团公司牵头,聘请地测防治水、通风管理、机电运输、采掘管理、环保专业等井工矿专家与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共同进行此次专项体检。

检查路线:德盛公司、老窑沟公司、张家沟公司、南沟公司、庄旺公司。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从12月份至2020年1月底,集团业务部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挂牌领导和挂牌责任部门要对所属煤业公司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第一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落实后的现场安全管理。

2、体检重点检查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由专家组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监办〔2017〕70号)要求,对所属煤业公司进行全面专项体检工作。

第二部分,结合各煤业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治理好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管理好 “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为重点,排查是否为6类高风险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采深超800米矿井、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矿井),结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十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主体责任不落实者、严厉打击假托管假承包者、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者、严厉打击重大灾害治理不力者、严厉打击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敷衍应付者、严厉打击管理人员滥竽充数者、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者、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者、严厉打击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者、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者)断然措施,认真排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开拓部署和采掘接续是否合理,通风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稳定,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管控是否到位,重大灾害、风险辨识管控和应急管理是体制、机制是否健全、“三违”查处等。

各专业具体检查内容见附表

2)生态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重点检查内容:

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及地面“四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职业病防治,职工体检及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培训和劳动用品防护管理及其它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3)煤矿安全“体检”自检自改“回头看、回头查”,重点检查内容:

①安全“体检”自检自改报告编制完成情况;安全“体检”自检自改问题清单、整改治理清单落实情况;安全“体检”自检自改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体检”自检自改存在问题,是否按照“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销号闭合。

②集团公司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安全管理、开拓开采等15个单元221项内容进行检查。

③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十月份考核通报的“三违、培训”等重点问题进行复查。

④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冬季四防”、重点场所等重点问题进行复查。

3、体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专项检查领导组要强化组织领导,所属各煤业公司要提高认识、正确面对,严禁刻意为之、遮遮掩掩,导致日常动态变化成为体检静态表象,反应不了正常工作状态的安全问题,造成基础不牢、无法夯实的安全基础状态。同时要对照安全“体检”成果和体检表,在专家体检后自行进行比对,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掌握方法、学以致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逐矿开展“体检”,确保实效。要坚持重点优先安排原则,先从灾害严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煤矿入手,逐矿开展专项体检。要坚持从严从实,做到图纸资料检查和作业现场检查、井上和井下检查并重,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每个矿专项体检时,体检组指定一名煤矿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填写相关报表、并收集资料,体检组组长审核把关。

3、强化现场处理措施。对专项体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三违”行为要责令煤矿立即排除;重大隐患要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产进行整改;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强化督促整改。督促各煤业公司对专项体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定预案的“五定”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办责任人员,采取跟踪督办、实时监控、专人盯守等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煤业公司及时整改销号。同时安排集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进行“回头看”。

5、用好“体检”成果。根据此次专项体检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每检查完一个煤业公司,即对该煤业公司进行通报并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处置措施和改进管理意见建议。同时由集团安全监察部负责,其他部室配合填写附件1 的“专项评价表”,对煤业公司进行准确的客观评价。

6、各煤业公司、各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集团公司,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以便推广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全集团各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

、四季度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采取各煤业公司自查自整、集团公司组织安委会成员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检查等两种不同的方式同步进行。各煤业公司经理亲自组织制定方案并组织自查自整,按照要求对全矿井、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各个作业点面和场所、岗位、设备等无一遗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并整改落实。

(一)煤业公司自查自整时间和要求

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8日,各煤业公司要对照检查要求和内容以自查自整、边查边改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煤业公司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检查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场所一处不少、部位一点不漏、隐患一个不放。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签字确认,对在大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整改完毕的要逐一验收销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同类隐患重复出现。通过各煤业公司滚动排查和持续整改,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煤业公司安全自检自改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煤业公司经理是自检自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组织开展自检自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落实到位。各专业成立以各分管矿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专业的自检自改,要按照晋煤安发[2018]533号文件要求,对照煤安监监察[2017]6号文件中的《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认真按有关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安全管理、开拓开采等15个单元221项内容明确排查人、复查人、复查负责人,各分管矿领导是各专业的自检自改复查负责人并审核。

2、强化细致排查。必须对照《自检表》中15个单元221项所有排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细致排查,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抓住重点排查,认真填写“现状描述”和“存在问题”。“现状描述”必须描述清楚所排查内容实际情况,若不涉及内容填写“不涉及”,严禁用“符合”、“合格”等字眼代替,“存在问题”要结合实际写清,无问题要注明“无”,并在《自检表》中增加排查人、复查人、复查负责人三个栏目,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强化问题整改。对自检自改工作中查出的隐患,煤业公司要整理形成存在问题清单和整改治理清单,及时更新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不遮掩、不回避,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按“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监督落实整改到位,不能在自检自改报告中用“采取措施”代替整改。

4、强化督导检查。各煤业公司应于12月5日前提交自检自改报告,如无法按时完成,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提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2月8日。集团公司根据各煤业公司的自检自改报告,采取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煤业公司自检自改不认真、走过场、自检自改报告严重失实的,要责成煤业公司重新自检或委托第三方重新自检。检查内容:

1)煤业公司安全“体检”自检自改报告编制完成情况;

2)煤业公司安全“体检”问题清单、整改治理清单编制落实情况;

3)煤业公司安全“体检”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4)是否按照“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销号闭合;

5)集团公司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安全管理、开拓开采等15个单元221项内容进行全面复查。

(三)存量隐患“清零”行动

1、各煤业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存量隐患“清零”行动,对列入挂牌整改的问题隐患,明确责任人、督办人和时间表,立即组织整改;

2、集团公司挂牌领导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验收销号;

3、所有存量隐患必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

4、2019年11月份、12月份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在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销号;

5、按宁武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第一督查组的要求,各煤业公司必须在2019年12月10前完成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的绘制更新工作;

6、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公司,集团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所涉及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集团公司监察检查

1、检查时间和要求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6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检查进行全覆盖大检查,要求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走过场;逐条逐款,彻彻底底。重点要紧盯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等方式,一盯到底直到彻底消除隐患。同时要通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落实,着力提升各煤业公司安全现场管理水平。集团领导带队督查,坚持“四不两直”突查方式,主要负责人不定矿井每月至少突查两次;分管负责人按照挂牌煤矿每月至少突查一次,互相交叉检查不定矿井每月至少突查一次。

2、监督检查工作方法

在检查的过程中采用井上下、软硬件、分工、分专业全面分析排查方法。形成集团公司联合检查、煤业公司交叉互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协作检查,多方密切配合,领导协调联动,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各煤业公司在处理落实存在问题时,制定更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标本兼治把隐患消灭在源头,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考核办法

1、煤业公司在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的,对煤业公司责任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分管责任人分别罚款500~1000元。

2、煤业公司未按时组织自査自纠或是记录不全、整改不力以及重大、疑难问题隐瞒不报的,对煤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0-5000元。

3、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遮遮掩掩,不如实反映问题或不按规定处理的,对责任部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以及煤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0-2000元。

4、集团公司领导提出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未整改的对煤业公司一律罚款10000元,对相关专业领导联带处罚10%。

5、凡出现集团监察检查的问题未整改的,一律进行追责,并限期整改,同时,处以10000元罚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罚款20000元;

 6、每次安全综合监察检查,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各专业副总、部室领导要陪同检查,并参加问题通报会,有其它工作安排不能参加的,必须书面向安全监察部带队领导请假,否则每缺一人罚款500元。

7、凡出现屡查屡犯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进行责任追究,并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对相关专业领导连带处罚10%。

8、所有单位和部门必须按要求,及时向安全监察部上报相关资料或报告,未按照要求在及时上报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1000元。

特此通知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