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煤矿安全监查站在庄旺公司开展法治宣讲

来源: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组报道 2020-02-12 13:02:48 阅读:1380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忻州监查站在庄旺煤业公司开展了安全法治宣讲,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文升主持会议并讲话,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忻州监察站监察员、宁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宁武境内办矿主体企业和生产建设煤矿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山西记者站、新华网山西频道、山西省人民广播电台、山西法治报、山西工人报等媒体及大运华盛集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内容分两部分:一是观看庄旺煤业有限公司“619”较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违章可丧生》。二是山西晋阳律师事务所任国庆律师作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专题讲座。

    黄文升对山西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明确的分析和要求,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安全法治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实际,他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对煤炭产业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第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煤矿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分责任、定制度、抓培训、除隐患、管应急、报事故”的职责,加强一线巡查监管。第三,构建治理体系。明确办矿主体选任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经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符合学历、经历、专业要求,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推动煤矿负责人强化规则意识、契约意识,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严打瞒报事故。加大对煤矿瞒报事故的核查力度,严格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法治宣讲会为与会干部敲响了警钟,为下一步安全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